各市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为目标,以破解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为着力点,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发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辽宁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管理办法(试行)》,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拟申请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地级市、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工作的全局,与当地主要的发展战略与决策紧密结合。
2. 建设主题鲜明。制约当地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明确,解决方案思路清晰,具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及示范意义。
3. 有良好工作基础。具有较好的科技支撑条件,公众参与意识较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和经验。
4. 创建主体为地级市、县、区。
二.申报流程
1.拟申请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地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要求准备完整创建申请材料,并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2.经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查并同意后,向省科技厅提出推荐意见并提交有关创建申请材料。
3.省科技厅组织实施相关评估及批复工作。
三、申报材料
1.《辽宁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书》(原件四份)
2.《辽宁省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2019-2023)及实施方案(2019-2020)》(十份)
四、时间要求
2018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
五、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二处
仲丽 024-23983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