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辽宁省2017年第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企业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并经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备案,现认定沈阳金普科技有限公司等392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附件: 辽宁省2017年第二、三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8365365怎么打不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4日
(此件不发大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