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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技厅法治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17-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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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技厅法治机关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加快法治政府建设,8月18日,省科技厅开展法治机关建设培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监督指导处处长林宏杰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题为厅机关全体公务员做法治政府建设培训。
 
    近两年来,省科技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重要改革举措,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法治机关建设工作,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省科技厅把法治环境建设作为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经济科技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纳入厅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厅党组扩大会每年专题学习、研究法治议题不少于2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法治机关建设方案,并以党组文件形成印发,及时听取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汇报,依法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政策体改处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学法计划,分析掌握全厅法治建设工作形势,检查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处室设立联络员,负责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工作及其他相关法治建设事宜。
 
    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规定。按照《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省科技厅制定印发了《辽宁省科技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与同格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经咨询省政府法制办,外聘法律专家一人,执业律师一人,与省科技厅政策体改处负责同志组成了省科技厅法律顾问队伍。其中,执业律师以常年法律顾问形式,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法律专家以个人名义提供服务。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省科技厅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任何执法活动,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造良好执法环境。目前共52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证,6人取得了行政执法监督证。
 
    四是加强政策法规制定、宣传与培训。密集出台科技创新政策法规。先后出台《辽宁省自主创新条例》、《辽宁省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修正案)、等20多部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建立了由地方法规,省委、省政府政策性文件,部门实施办法三个层级组成的法律政策体系,为科技创新的各个实施主体和各个环节提供了全方位、具有较强激励作用和操作性的法律政策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政策宣讲解读、媒体宣传等方式,强化科技政策宣传。编发《科技创新政策电子文件包》、《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等宣传资料近7000余册,百万字;通过辽宁电视台、《辽宁日报》等传媒开展广泛宣传,辽宁日报整版刊发“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制作的《东北猫讲科技政策微视频》,年浏览量达到50余万次。通过微信群实现了政策宣传实时化和常态化。加强政策法规辅导培训。举办政策培训班和辅导讲座26期,培训骨干3400多人次;多次选派政策专家深入到企业、高校院所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和交流,进一步扩大了政策知晓度。特别是,今年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人社厅、地税局、省国资委组织了3期科技政策培训班,分别对全省45家高校院所的130余名科研、人事和财务处主要负责人,14个市的市、县(区)科技局和高新区管委会的146名管理干部,28家省属国有企业的84名主管科技的负责人和研发、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详细讲解了我省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激励、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企业创新税收优惠等各类政策法规。深入到14个市开展新一轮培训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目前,已到丹东、锦州、葫芦岛进行了培训。本次政策培训覆盖面广,政策解读系统全面,在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培训历史上尚属首次。开展政策落实试点。去年以来,省科技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选择省农科院、大连工业大学等省内16家高校院所开展了科技政策落实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对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释放创新潜力,激发创新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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