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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科提字〔2017〕91号 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 第10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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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伟代表:
    您提出的《支持实体企业 提高研发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振兴实体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今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辽宁振兴必由之路;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辽宁老工业基地是靠实体经济起家的,新一轮振兴发展也要靠实体经济;要把国有企业作为辽宁振兴的“龙头”,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培育核心竞争力,争当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军。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工作提出了“三个推进”的总体要求,为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省委、省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辽宁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推进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实施意见》和2017年行动计划。
    省科技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关于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围绕振兴实体经济和国企改革发展,制定了《关于推进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推进科技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方案》,启动实施了创新主体培育、产业技术创新等“科技创新六项行动”,并着力推进“科技供给侧改革年”、“高企三年倍增计划”等重点任务。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手段,全面优化科技供给结构,引导集聚各类创新资源,有效提升科技创新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引领全省产业优化升级,切实增强辽宁实体经济发展动能。着力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环境,完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引导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整合创新资源,重点突破具有重大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关键技术,加快培育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企业科技人才队伍,着力提升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推进国有企业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军。其中,在给予实体企业资金支持,支持实体企业产品研发方面,重点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组织实施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支持高端装备产品研发
    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将辽宁定位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一流装备制造业基地。世界级装备制造业基地要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重大技术装备作为支撑。2012年,在我省科技创新大会期间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了从2013年开始,在高端装备制造领域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省政府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亿元,连续5年,重点支持智能化数控机床、智能化工业机器人、轨道交通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等一批高端装备产品研发。省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由省科技厅和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2013年至2015年已累计支持了数控机床、智能机器人、核主泵及关键部件、IC装备、重大能源装备、智能制造集成装备等48个重大项目,计划研发资金总投入43亿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支持6亿元,企业自筹37亿元。截止目前,“自动化刨煤机成套装备”、“智能化五轴系列立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10万等级空分装置用压缩机组”、“5MW及以上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轴承”等16个项目已顺利通过验收,其余32个项目实施情况良好。通过专项资金的支持已拉动企业资金投入22亿元,与36家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目前,已突破系列化五轴立式车铣复合加工中心设计等73项重大关键技术,开发出智能型搬运与加工机器人等18个重大装备产品(样机)和7MW海上风电机组电控系统等24个重大装置和关键部件,建成生产线21条,申请发明专利147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6项,形成行业、企业标准51项,共组建研发团队54个,累计引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647人,并购海外研发中心3个。重大专项的实施,对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能力建设、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加强人才引进培养等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二、充分利用省产业(创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
    根据辽宁振兴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2015年以来省政府整合财政资金设立了100亿元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台了《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管理办法(试行)》。为充分发挥我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特别是直接投资基金的作用,吸引和调动社会资源支持辽宁装备制造、冶金、石化、建材、纺织、轻工、医药、电子信息等八大产业的科技创新项目,省科技厅结合科技创新特色起草了《辽宁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并以省政府文件下发(辽政办发〔2016〕158号)。直投基金支持的科技创新项目,主要面向我省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的技术创新,结合《辽宁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和《中国制造2015辽宁行动纲要》确定的产业链条,组织实施的科技攻关、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项目。今年2月,省科技厅与省发改委、工信委、基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直接投资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直投科技项目申报。截至目前,已入库项目296项,评审项目164项,按程序上报项目39项,申请省直投资金4亿元。
    三、大力争取国家各类资金和项目支持我省企业创新发展
    面向实体企业科技发展需求,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选择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凝练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等各类资金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省政府签定了联合基金协议,自2015年至2019年共同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基金,通过国家和省共同出资,吸引和凝聚省内外的科技创新资源,围绕辽宁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并通过国家这一平台加快我省拔尖人才的培养,全面提升辽宁的自主创新能力。两年来,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精细化工、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领域,围绕高压比离心压缩机扩稳机理及控制研究、大型重载滚动轴承的可靠性与寿命预测等研究方向,已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37项,获直接经费9040万元。为全面提升我省产业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供保障。目前,正在组织论证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辽宁联合基金指南,初步确定液流电池多孔离子传导膜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大型轴承加工的热效应及补偿方法等研究题目和方向。
    四、积极探索采取财政后补助方式支持开展研发活动
    针对我省企业等创新投入不足等问题,完善创新政策供给,围绕落实企业股权分红激励、横向课题经费管理、扩大高校院所自主权等重点政策,推动省内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操作办法,鼓励引导企业和全社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辽宁研发经费投入水平。研究制定《关于省级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规定》,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省财政将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及共享服务后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
    2017年,省科技厅将着重支持国有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支持国有企业开展大型混合冷剂离心压缩机组设计、页岩压裂成套设备设计制造技术、重载紧凑型轴承结构设计制造与装配工艺、激光选区熔化增材制造钛合金粉末制备技术等15项关键技术攻关,开发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四座电动通用飞机、大轴重铁路货车滚动轴承、特高压直流接入750kV交流换流变压器等30项重点产品,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保持优势领域国内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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