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委员: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经省政府领导审定,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民营科技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由省科技厅主办,省人社厅、省政府金融办、省知识产权局、省工信委会办。您的提案紧扣辽宁新一轮振兴主题,以发展民营科技企业为切入点,问题分析透彻,建议切实可行。现针对您提出提案,经汇总会办单位意见后,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办理意见如下: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5月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印发《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5月3日,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将有效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主动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从而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今年年初,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启动“辽宁省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倍增计划’”,旨在培育发展我省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我省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目标到2019年,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3600家,较“十二五”末期实现数量上的倍增。我们将认真梳理各企业技术、人才、金融等方面需求,协调联系省内外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以“小规模、高频率、精准化”的模式,为梳理出的需求开展对接活动,2017年-2019年间,举办对接活动将不少于200次。
2012年省政府金融办提出全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思路,经过三年多的推动,成效显著。一是构建科技金融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科技金融 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二是推动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设立,2016年新增科技金融专营机构10家,全省科技金融专营机构达33家;三是开展科技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截至目前,科技金融试点园区拓展至10个,各科技金融试点园区都形成了各有特色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充分利用专利事务所等社会服务机构,为各类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我省专利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制定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支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立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提升对技术创新的支撑与服务能力。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在重大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过程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力度,继续在“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选拔中,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组别,单独面向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开展选拔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并形成留住科技人才、用好科技人才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文化。
此外,我们在举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辽宁赛区)赛事过程中,十分注重对参赛企业(基本上为民营企业)家的路演培训及科技政策宣讲,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家了解掌握并学会运用更多科技政策,另一方面也能够帮助参赛企业在晋级国家大赛后能够走得更远,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创业投资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