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7〕4号),我厅共牵头负责8项、责任负责2项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按照我厅制作《省科技厅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责任分工方案》任务分工,各处室、各部门积极工作。截至6月底,已完成任务1项,其余9项任务完成计划月度任务。
99.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
完成情况:一是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高企负责处室磋商,进一步规范认定流程。二是对受理的近400家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针对性辅导。三是召开全省高企认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培训会,进一步基层科技部门工作业务水平。
146.出台科技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完成情况:召开了全省科技创新大会,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和《辽宁省科技强省工程(2017—2020年)实施方案》,按照远、中、近三个目标,对未来一个时期科技创新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辽宁的优先战略、摆在核心位置,提出了建设科技强省“三步走”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保障,从战略高度对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科技改革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已完成)
148.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开展一批重大政企产学研用合作,促进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
完成情况:组织沈阳工业大学与相关企业开展电气工程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现场达成合作意向4项;组织大连理工大学与相关企业开展能源材料与器件领域科技成果推介对接活动,现场达成合作意向5项。组织指导辽宁金属材料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东北大学)围绕金属材料领域开展技术推介对接活动,现场达成合作意向10项。
按照张雷常务副省长、省委统战部继英部长关于推进中科院金属所稀土钢制备等科技成果在辽转化的指示要求,省科技厅立即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推进工作方案。6月1日,省科技厅组织中科院沈阳分院及中科院金属所李依依院士研发团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推进中科院金属所稀土钢制备等科技成果在辽实现转化工作,将鞍钢集团、本钢集团确定为首批开展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重点企业。6月5日至6日,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国资委、中科院沈阳分院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推进组,组织中科院金属所李依依院士团队,先后赴鞍钢集团、本钢集团与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及科研人员进行现场座谈,实地开展技术对接。
149.推进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培育新兴产业、构建技术创新体系等七项任务,抓好创新政策先行先试。
完成情况:征求了国家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口厅局对《沈大自创区发展规划纲要》的修改意见。在北京召开了规划专家论证会,顺利通过论证。督促北京长城所根据专家意见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厅主要领导带队,对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了两市落实自创区发展各项任务。
150.55个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15个高新区、23个农产品加工集聚区、11个旅游度假区、17个大学科技园,都要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
完成情况:出台《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厅主要领导带队,对沈阳、大连两市高新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高新区建设发展。推进盘锦、丹东高新区升级国家高新区,已向省政府上报推荐盘锦高新区晋升国家高新区的请示。调研渤海大学、辽宁工业大学等科技园,多次召开座谈会,了解大学科技园对高新区合作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召开了高新区与大学科技园对接合作研讨会,进行了初步对接,为下步深入对接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151.新建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和专业化众创空间。
完成情况:组织申报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研究成立全省众创空间联盟。组织众创空间申报科技部人才中心科技创新创业导师。
152.推动大中小微企业、各类科研机构、创客各展所长、优势互补、使创新成果广泛覆盖一二三产业。
完成情况: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技术需求征集,着重对年销售收入为2亿元以下企业进行逐一联系,现已反馈23家企业存在技术需求。
157.整合科技资源,完善省属院所结构布局。
完成情况: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省属科研院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部署,向省编办行函,商请推进省属科研院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加快推进林科院、海洋水产院组建事宜。
158.落实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完成情况: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
164.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完成情况:建成东北科技大市场,现已试运营;开展2017年度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组建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和复审。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