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省科技厅平台申报问答(组织申报篇)
问1:省科技厅平台受理“兴辽英才计划”类别有哪些?
答1: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省科技厅受理“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6个类别人才及团队的申报。
问2:同一申报人是否可以同时从省科技厅平台与省教育厅平台申报?
答2:同一申报对象(包括团队带头人)同一年度只能通过1个平台部门申报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问3:哪些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答3:以下三类人员不在推荐选拔范围内:
1)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
2)军队系统人员;
3)正在享受辽宁省“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的高层次人才。
问4:省管领导干部是否可以参与申报?
答4:省管领导干部原则上可以推荐,但要坚持标准高、数量少,从严掌握。
问5:省科技厅平台推荐渠道有哪些?
答5:有以下三类推荐渠道:
——各市科技局(含大连):负责本地区各类企业和市属及以下高校、科研院所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创业团队6类人才(团队)的组织推荐工作;
——省属及以上高校:负责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3类人才(团队)的组织推荐工作;
——省属及以上科研院所(含中直驻辽院所):负责本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集聚计划”创新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培养引进计划”创新团队3类人才(团队)的组织推荐工作。
问6:各单位怎么组织遴选推荐?
答6:各依托单位严格标准,确保人选质量,经过民主推荐、内部公示、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等程序后提出推荐人选,报送推荐单位。
问7:依托单位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时间?
答7:公示时间一般在5 个工作日及以上(包含5 个工作日)。
问8:如何征求有关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答8:按申报对象人事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问9: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的意见如何填写?
答9:依托单位和推荐部门的意见需按不同类别申报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各类企业和市属及以下高校、科研院所申报对象由所在单位填写依托单位意见并盖章,由各市科技局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盖章;省属及以上高校及科研院所只需填写依托单位意见。
问10:申报通知中年龄、工作时间等涉及时间年限的相关条件如何计算?
答10:申报人选年龄、工作时间、企业创办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3月6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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