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62号)要求,组织开展厅系统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条件及程序
详见附件。
二、推荐选拔名额分配
按照“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和“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万层次进行申报,原则上每家单位百、千、万三个层次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
三、有关要求
1、各直属单位要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要求,准确把握推荐选拔条件,严格履行推荐选拔程序,认真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2、各直属单位须按照省人社厅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表格文档和推荐人选5年内的业绩佐证材料(能证明推荐人选业绩贡献的相关附件材料、推荐人选身份证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同时一并提交推荐选拔报告(包括推荐人选排序意见、推荐选拔过程、公示结果等情况)。上述材料纸质版均须申报推荐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须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相关表格文档可登陆人社厅门户网站相关专栏下载(网址:www.ln.lss.gov.cn)。
3、请于6月29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至人事处,并确保推荐人选相关证书、获奖、论文、身份证等证明材料的有效性,确保书面表格材料和电子数据内容一致。
联系人:王旭 联系电话:23983439
附件:《关于开展2018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62号)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