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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会议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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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会议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定于2018年5月21日—5月27日组织会议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方式

  会议评议采取异地视频答辩和审阅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申报对象本人答辩,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由团队负责人答辩,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基地负责人答辩。团队负责人或基地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参加答辩、由其他人员代为答辩的,推荐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答辩时间共14分钟,包括个人陈述7分钟(需制作PPT),评议专家提问7分钟。

  二、答辩陈述参考提纲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影响、作用与贡献;研究规划与国家发展战略的吻合度,对相关领域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和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以及个人的组织管理与领军才能;依托单位科研优势与支撑保障条件等。

  2、重点领域创新团队

  重点阐述团队负责人的科学精神、创新思维、战略眼光以及组织协调和团队领导力;团队整体优势及创新文化建设;团队取得成果对科技进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研究方向与国家发展战略需求的吻合度,预期成果的经济社会效益;依托单位支撑保障条件等。

  3、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个人成长与创新创业经历,发展潜力;企业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商业模式的竞争力、创新性及预期效益;企业治理结构、研发与产学研合作能力、发展规划及预期成长性;企业现有研发条件、投融资情况与政府资助条件保障等。

  4、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现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政策,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情况,科教资源、人才培养条件和创新创业服务设施情况等;基地建设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在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方面的突破和创新,人才培养预期成效,培养机制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牵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地方等相关支持情况。

  三、组织实施

  1、各相关单位负责将答辩日期、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及时通知答辩人。如有无法参加答辩的情况,需按科技部有关要求,在规定日期前将涉及人员、计划类别、变化情况及原因等正式函告我厅。

  2、答辩人员需准备PPT配合个人陈述(请使用PPT2003、2007版本)。请将PPT电子版以U盘形式带至答辩现场,并于答辩前提交现场技术人员。

  3、答辩时间:以具体电话通知为准,答辩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现场。

  4、答辩地点: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2甲号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楼评审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盛 楠 024-23983046、23983621(传真)

  技术支持:王 冰 13998169016

  电子邮箱:lncxzx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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