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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5-16  来源: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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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意见》(辽直工委发〔2018〕8号)和《关于扎实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直工委传发〔2018〕23号)要求,深入推进省科技厅“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抓好党建工作是各级党组织的主责主业,抓好营商环境建设是推进振兴发展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目的是把党建工作融入到营商环境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实现省科技厅系统党建质量大提升、干部作风大转变、营商环境大改观,为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扎实开展“党建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振兴”要求和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具体实践,是实施《辽宁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建设三年工作计划(2018—2020年)》的实际行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党建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用抓好党建的新作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用服务振兴发展新成效检验党建工作成果,实现“双促进、双提升”。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意见》明确的重点解决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党建问题和营商环境建设问题一起解决。

  1. 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不坚决不彻底,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

  2. 着力解决一些机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不够,组织力弱化,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协助监督、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3.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墨守成规、因循守旧,固步自封,思想不解放、思路不开阔,本领不适应、创新办法不多的问题。

  4.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牢固,为基层群众和企业服务不积极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以及“管卡压”等问题。

  5.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调查研究不深入,工作措施不具体,执行力不强、抓落实力度不大的问题。

  6.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精神不振奋,畏难怕难,“推绕拖”“中梗阻”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7. 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抓工作不精细、不规范,满足于差不多、大概齐、基本上,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

  8. 着力解决推动作风建设的措施手段不够扎实有力,监督渠道不宽、督查考核不严、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自身职责和定位,紧密结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紧密结合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加快推进“一带五基地”建设,深入实施“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紧密结合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通过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党建工作与营商环境建设有机融合。

  1. 强化政治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统领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落地见效。要通过查一查、看一看,找差距、补不足,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聚焦营商环境建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讲政治高度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坚决克服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不做两面人、两面派,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具体化为党员、干部的文化基因、价值取向、行为规范。

  2. 强化思想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系营商环境”的理念,切实增强抓党建促营商环境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把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一项重要内容,真正做到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3. 强化组织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坚持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干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坚强战斗堡垒作用。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教育引导、鼓励先进、激励后进,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注重从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进振兴发展第一线发展党员,严肃处置破坏营商环境的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引导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党委对统战、群团工作的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营商环境建设凝心聚力作贡献。

  4. 强化作风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加强与江苏等先进地区精准对标,学习借鉴营商环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本领、干事创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细则,认真查摆整改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做“老好人”“圆滑官”“太平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鼓励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找准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和“焦点”,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精准服务、精准施策,“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真正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简政放权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使“最多跑一次”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服务准则。从党员亮身份、职责上墙、设施摆放等细节小事入手,规范言行举止,树立良好形象。

  5. 强化纪律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深入学习《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了解掌握有关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剖析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请销假、请示报告、值班值宿等制度,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畅通监督渠道,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破坏“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腐败问题,深挖细查、严肃处理。

  6. 强化制度建设在推进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保障作用。制定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党员身份公开、职责公开、调查研究、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带动与营商环境建设有关的制度建设,大力推广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延时办理制、审批代办帮办制、部门间全程代办制等。注重把开展岗位学雷锋、振兴当先锋、文明窗口创建等活动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推进“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四、重点推进措施

  1. 中心组学习。5月底前,厅党组和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围绕《意见》有关内容,以营商环境建设为主题开展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查找问题和差距,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机关党委,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

  2. 专题组织生活会。6月底前,各党支部召开1次“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意见》及其规定的学习内容,凝聚思想共识。在此基础上,每名党员要撰写发言提纲,会上对照工作职能和自身岗位职责,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认领责任并明确整改方向、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各党支部)

  3. 规范办公环境和服务。办公环境要做到持续整洁,物品摆放规范有序,党员干部要亮身份、实行挂牌上岗,办公部门要做到职责上墙,公开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流程、公开承诺和服务标准,及时更新网站平台信息,办事大厅保证人员值守。(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4. 严格工作纪律。制定并出台单位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严明工作纪律,集中整治办公时间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离岗等工作纪律涣散的现象,严格落实请销假、请示报告、值班值宿等制度、集中整治工作期间炒股票、玩游戏、网上购物、健身娱乐等与执行公务无关的违纪行为。(人事处、办公室、机关纪委)

  5. 创建文明服务窗口。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落实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办结等服务机制,全面落实便民服务等窗口服务标准,推动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化、协同化、便捷化、精准化、平台化。大力推广“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角工作制”、“延时办理制”等服务机制创新,积极参加省直机关文明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社会发展处、办公室)

  6. 整治工作作风。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进行督查,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责任部门和党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处置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坚决查处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接受馈赠,接受服务对象提供影响正常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接受或占用服务对象财物的问题。(机关纪委)

  7. 加强工作调研。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找准营商环境建设中的各种症结,并形成有针对性的调研成果;加强调研成果的运用和转化,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政策和措施;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突破口,形成有自身特色的“党建+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措施、工作载体和活动平台,推动和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8. 发挥统战群团组织作用。统战群团组织广泛开展“献计献策”、“岗位学雷锋”、“立足岗位做贡献”、“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凝心聚力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贡献。(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

  9. 注重典型宣传。注重培养选树和总结“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注重总结工作推进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注重跟踪宣传报道,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机关党委、直属各单位)

  五、有关要求

  1. 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有效运用组织生活各种方式,查找问题、抓好整改。

  2. 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做到年度有计划、每月有安排、阶段有进展、重点有清单,要发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3. 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注重选树典型进行示范引领。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和信息媒介,跟踪宣传报道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苦干实干、齐抓落实、共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4. 加强督查考核。此项工作纳入厅系统党建工作实绩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通过组织开展调研指导、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确保“党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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