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科技工作>>创新基地
2020年全省高新区形成两个超千亿元产业集群
发布时间:2017-09-15
【关闭窗口】
【打印文章】
【字体:小 中 大 】
6月30日,我省公布《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2017-2020年)》。按照这一规划,到2020年,全省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比重力争达到40%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力争达到10%以上;省级以上高新区数量达到25家以上,其中国家级10家。
目前,我省有沈阳、大连等8个国家级高新区和抚顺、丹东等7个省级高新区,国家级高新区数量居于全国前列。未来4年,全省高新区将努力完成创新高新区体制机制、完善发展规划与布局、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六大重点任务。
据了解,我省将加快推动高新区落实国家、省市现行的科研经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权改革等普惠性政策。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各高新区将进一步明确主导或优势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细分领域,聚焦一至两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形成“一区一产业”的合理布局。其中,沈阳高新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产业,大连高新区重点发展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鞍山高新区重点发展工业自动化、系统控制、激光科技产业。
规划提出,要通过做大做强创新型产业集群、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着力发展智能制造、践行绿色发展模式,实现高新区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0年,全省高新区要实现超千亿元产业集群2个,超500亿元产业集群4个,超200亿元产业集群6个;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600家。
全省高新区将通过发挥智力资源密集的优势,提高产业基础研究能力、项目科技攻关能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机构国际竞争能力,有效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到2020年,全省高新区要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产业攻克250项关键技术,研发400个新产品。
规划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体系,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促进各金融机构优先支持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项目。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市融资,支持利用债券、股权基金以及股权众筹等方式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