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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府召开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20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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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省政府召开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省长陈求发强调,沈阳、大连两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对沈大示范区批复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布局,精准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先行先试,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陈求发指出,建设沈大示范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破解老工业基地发展瓶颈、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快辽宁振兴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沈阳、大连两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大力推进沈大示范区建设。要紧扣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一主题,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的政策环境和制度环境,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和活力。
陈求发强调,要围绕建设高端装备研发制造集聚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开放创新先导区四个目标,精准制定沈大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大胆探索、系统研究未来创新发展路径,提升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狠抓落实,着力实施好“三年行动计划”,做到不见成效不收手,力争通过三年建设实现国家批复目标,达到出成果、出效益、出人才的目的,并以此作为检验沈大示范区示范效果的重要标准。要突出区域特点,用创新的思维、改革的举措先行先试,打破制约人才发展的条条框框,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既要落实好国家、省市现行的普惠性人才政策,又要推行适用于沈大示范区的特殊性人才政策,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要精心组织,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编制好发展规划,制定量化标准,细化年度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考核制度,不断加快沈阳、大连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建设步伐。
陈求发要求,沈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开展调度、检查、评估和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沈阳、大连两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要推动各种政策资源、各类创新要素向沈大示范区集聚,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副省长刘强出席会议并就有关工作进行点评。沈阳市市长潘利国、大连市市长肖盛峰及省科技厅等沈大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汇报交流。(信息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