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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出台《本溪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8-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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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本溪市关于全面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本委发[2017]25号)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在我市的转移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本溪产业发展,近日,市科技产权局出台了《本溪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指已取得科技成果,进入产业化示范或推广,具有形成产业规模的基础和能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项目的实施应遵循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公开透明、科学管理、绩效评价、联合行动、专款专用的原则。2018年至2020年,市科技产权局将按照《本溪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市、县(区)联动的方式,会同各县(区)科技局在全市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计划,支持一批市场容量大、成长性好、效益显著的重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我市转移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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