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科技成果登记
服务内容:成果登记咨询;成果资料审核;成果登记入库。
办理依据:
1.《科技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
2.《辽宁省科学技术成果登记办法》辽科发?2003?9号
受理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基本流程:
1.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8.0)
2.按照系统要求,填写科技成果相关内容及事项
3.打印成果登记表及导出数据文件(.ZIP文件)
将成果被容及事项,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整后,可以直接输出打印登记表,并导出数据文件。
4.登记提交材料:
在登记表封页加盖完成单位公章;同时准备成果登记的相关材料,如:技术研究报告、验收或结题报告、应用证明、行业许可证明等;连同导出的数据文件一并提交审核。
5.登记公示:
完成提交材料并审核通过后,经过20天登记公示,将成果录入国家科技成果库,即完成该项成果登记。
办理时间:
全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
沈阳市浑南区朗月街2甲号511室(成果登记办)
咨询电话:024-83186065
监督途径:主管部门(辽宁省科技情报所);
监督电话:024-83186077